关于刑事赔偿涉及未成年人的赔偿标准问题探析文献综述

 2022-09-04 09:09

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赔偿标准问题探析研究综述

摘要:刑事赔偿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人权保护制度。在既有制度设定中,没有根据当事人自身情况作出区别对待,而是将一种赔偿标准适用于所有的赔偿案件当事人。立法阶段确定单一赔偿标准的认识,现在看来是值得讨论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现有的国家赔偿涉及人到的不限于成年人,未成年人在某些案件中也成为了当事人,并且在现有的国家赔偿案件中也占有相当一部分的比例。未成年人理应得到社会更多的保护,在刑事赔偿制度当中提高对未成年人的赔付标准,无疑是完善现有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有效方式。

关键词:刑事赔偿原则; 未成年人保护;赔付标准

  1. 选题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迎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经过三十多年的立法建设,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了囊括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等几大范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制框架已基本成型。在接下来的法制建设进程中,进行大范围的立法审议已不可取,更多的则是以当前较为突出的社会矛盾为出发点,针对现有法律规范的不足之处进行必要的修订,这与我国近年来通过修正案形式对相关法律进行立法修正是相一致的。

近年来,我国通过网络曝光的刑事错案一次又一次引发社会舆论关注。从浙江“张氏叔侄案”到“呼格案”,再到最近的“程满案”,每一起件案件都强烈冲击着大众的心理防线。引起民众热议的不仅仅是刑事错案当事人在监狱度过了十几或者二十几个春秋,案件重审后国家给予当事人的具体赔偿额度更会在民众间引发激烈争论。对已发现的刑事错案做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作为国家特殊保护对象的未成年人在某些错案中也成为了当事人,在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的现代法治国家,这一现象暴露出的问题无疑是很多的。其中既牵涉了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这一长远问题,也涉及到了现有刑事赔偿制度是否公平合理性并是否继续适用的问题。

刑事赔偿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人权保护制度,而每一项制度本身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对现有刑事赔偿制度进行改进也是理所当然的。在现有基础上,再次改进时所考虑的内容也势必更多。那么在对现有刑事赔偿制度进行改进时将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纳入其范围也将成为一个不可绕开的话题。

  1.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未成年人问题一向是当今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问题呈现出愈加复杂的趋势,从青少年网瘾、青少年犯罪问题,再到最近备受关注的校园欺凌问题,每一个问题都引发社会的强烈关注,其中不仅包含如何管理青少年行为,也涉及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相关未成年当事人这一问题。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于1991年。作为我国为数不多的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门性法律规范[1],其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中无疑有着纲领性的地位,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的基础性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具体规定中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予以明确,在总则部分第三条有如是规定: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为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立法者在确立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时将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通过立法的形式分为了四部分。体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上则是总则之下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四大保护领域。通过这样的立法安排,将未成年人不同的权利置于不同的义务群体加以保障,甚至设置不同于一般的主管机构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的、优先的保护,譬如专门的少年法庭就是如此性质的特殊存在。

《刑法》是所有法律规范中最为严厉的一部法律,对当事人的影响也是最为严重的,其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延续着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在《刑法》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主要体现在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与量刑处罚规则上。熊立荣在《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缘起与演进初探》中认为,绝大多数国家都将刑事责任年龄看做确定未成年人犯罪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起点,恰恰也是从刑事责任年龄入手的,不同的年龄阶段,也分别对应相应的量刑规则。在他看来,各国从年龄上对未成年人做出规定,反应的恰恰是立法者认为同一伤害对未成年人影响更大,刑事责任年龄无疑可以看做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先行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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