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经济学在医保决策中的应用文献综述

 2022-12-27 09:12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1. 背景

2018年10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经过3个多月的谈判,将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与原价相比,谈判药品平均降幅达到56.7%,将极大减轻我国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从价格降幅上看,这也是继2016年在抗癌药价格谈判上“小试牛刀”之后硕果累累的一年。原来高高在上的药价,经谈判后大幅降价,个别药品甚至降到全球最低价,让越来越多的患者用得起药、治得起病。谈判机制遵循平等协商、利益均衡原则,以量换价,最终形成医保基金可承受、更多患者受益、药企愿意让利的“三赢”局面。在此次谈判中引入了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效用等药物经济学方法预算药品进入国家目录后的预期支付标准,并就销量增加情况做出定量预测。药物经济学评价是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药物资源的筹集、分配和利用的基础上,采用成本效益、成本效果或成本效用等不同的分析方法将药品价格与价值进行有机结合,以优化药物资源配置,这种评价方法现已广泛应用于各国家的医保决策中,并在医保控费方面显示出良好的效果。

在此基础上,鉴于药物经济学评价方法在应用和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制定科学规范的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来指导药物经济学评价研究是很有必要的。由于研究方法和基础数据来源与当地医药卫生体制、医疗技术发展水平、社会经济水平,以及文化背景等因素密切相关,所以很难形成一个全球通用的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因此,国际上已有40 余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本地区的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

  1. 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及意义

医保决策的原则和过程都是围绕在如何能够客观反映药品价值并准确测量上。对于药品来说,价值有两个核心维度,一是健康产出,二是治疗成本。健康产出是指治疗疾病患者获得的所有收益;治疗成本是指在整个治疗周期的所有费用。证明药品价值离不开各种证据,每种证据都有其一定的局限性,实现对证据的综合应用才能更好的体现药品的价值,而药物经济学就是达到这一目标的工具。药物经济学在医保决策中的应用主要包括医保准入和支付标准的确定,其中医保准入涉及到药品遴选标准、药品分类,支付标准的确定则包括价格谈判和医保最终补偿比例等方面的内容。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将药物经济学评价结果作为医保决策的重要参考因素并建立了对应的药物经济学评价技术小组,有的国家采取强制要求药企上交药物经济学资料,例如澳大利亚、德国和韩国,有的地区则采取自愿的方式,例如中国台湾,而在长期内药物经济学评价的介入为这些国家及地区的医疗控费都带来了积极的影响。我国的药物经济学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国家近几年在公开文件中明确给予了重视和相关要求,但是仍没有有关药物经济学评价在医保决策中应用的操作标准和指导政策明确出台。本课题将在阅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总结国外药物经济学评价在医保准入与支付标准决策中应用方法的异同,结合我国目前的应用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此外,2018年7月《我不是药神》的热映引发了全国人民对于那些临床疗效好、创新难度高、病人受益高且还在专利保护期内的“高价药”的关注,影片中最后药物“格列宁”被中国19省纳入医保。回到阿现实生活中,正是在2018年10月,17种抗癌药物经谈判顺利进入医保目录,其中10种均为2017年之后上市的新品种,这些创新药的谈判难度不容小觑,而药物经济学评价在这些临床价值高的新药价格谈判过程中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本课题也将结合这一时事热点,从药物经济学方面对创新药(专利药)进入医保目录的障碍和对策进行简单讨论。

  1. 研究方法
  2. 文献资料法:通过阅读近十年的文献资料,总结并比较各国在药物经济学在医保决策方面的应用现状。
  3. 案例分析法:针对某些应用较成熟的国家给出具体的案例和图表来阐述药物经济学应用带来的影响;针对我国的应用现状,可以列举近几年发布的文件以及医保目录的调整等来展现我国在此方面的动向和付出的努力和回报;对与某些具体类别的药物例如专利药(创新药)相关的医保决策进行分析。
  4. 总结归纳法:通过将我国和其他国家进行比较,总结我国目前在药物经济学应用于医保决策方面所面临的困难与不足,并提出建议。
  5. 研究内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研究药物经济学在国内外医保决策中的应用并提出建议:

  1. 前言。此部分主要论述选题背景及意义,引出论文整体构思。
  2. 药物经济学于医保决策的意义。此部分从医保准入、支付价标准和报销目录的调整三个方面来讨论药物经济学在医保决策中的应用方法及意义。
  3. 国外应用现状。此部分将在大量的文献阅读基础上,对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泰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及地区在此方面的应用现状进行阐述。
  4. 我国应用现状及问题。此部分将给出药物经济学在我国医保决策中应用的实例以及政府在宏观政策调控上做出的努力,并提出现存的问题。
  5. 药物经济学评价(PE)指南的建立。此部分将会讨论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在国外的应用现状和我国的发展现状。
  6. 建议。此部分在前文的研究基础上针对目前我国药物经济学在医保决策方面的应用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
  7.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

上世纪50年代,为控制快速增长的医保支出费用,药物经济学的概念在美国诞生。1993年,澳大利亚颁布首部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成为首个将药物经济学引入医保管理流程的国家,取得了良好成效,随后加拿大、欧洲多国还有一些亚洲国家也相继实行了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将药物经济学评价应用于药品报销目录的准入和动态调整中。药物经济学在控制药品费用,优化药物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澳大利亚作为首个将药物经济学评价应用于医保管理流程的国家,采取强制的方式要求制药企业再递交申请时按照药物经济学指南的要求提交药物经济学评价资料,并对药品遴选标准和分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中国台湾,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则为“自愿使用”,药物经济学评价并不作为药企申请时必须提供的材料,但是如果企业对其药品开展了药物经济学评价,政府将以更高的支付价格作为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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