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小学校内课后托管的实施现状与改进策略文献综述

 2022-08-13 10:55:55

小学校内托管文献综述及现状分析

摘要:继北京之后,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实施校内托管,相关的研究也成为学术界的热点。本文将国内外相关的文献收集整理后,将校内托管的研究文献按侧重点概括为三类:相关政策研究类、实施现状调研类以及提出改进策略类。在此基础上加以疏通整理,以期为往后的校内托管研究尽绵薄之力。

关键词:小学校内托管;实施现状;研究综述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当今中国最大的民生工程。为妥善解决部分家庭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管的问题,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服务,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北京、青岛等地也在积极推进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改革,制定出台了课后服务工作政策措施,目的是改善当前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看护的社会现状。但在政策内容向教育现实转变的过程中,一定程度上会受到政策自身、资源配置以及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使得政策的执行与实际目标偏离[1]。为了探究近年来校内托管的实施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诸多学者进行了理论研究和实践调研,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通过网络检索发现,对于校内托管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相关政策、实施现状(问题)和服务需求几个方面。且研究不仅局限于国内的校内托管,部分学者还将研究对象设为国外几个起步较早的托管模式:如美国的SACC(School-Age Child Care)、韩国的“放课后学校”,以供我国小学生课后托管的完善与改进提供参考借鉴。

  1. 相关政策研究

从政策发展阶段看,校内托管兴起与1990年代,因为21世纪初法律规定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而中断,随着接送难的社会现象日益凸显,校内托管又再一次呈现在大众视野,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近30年间的小学生托管的政策更迭引起了研究者的关注,郑真江与刘丽梅[2]在研究中都提到了校内托管的相关政策。刘丽梅按照时间线索纵向梳理了我国的校内托管政策的发展历程,脉络清晰且资料丰富。郑真江则是介绍了国外相关政策研究,以期推动我国相关政策出台,他横向列举了美国、英国与荷兰的托管政策,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了建议。除此之外,还有学者进一步分析政策的合理性问题:马莹[3]认为当下的校内托管政策模糊,权责分配不明朗导致实施过程中有所偏差。

总体来看,校内托管的政策研究虽然涉及的范围较广,但对于国外校内托管的政策研究大多处于框架介绍的层面,如:英美等国家对校内托管的关注较早,权责划分和评价体系上较为完善等。总体上看,目前小学校内托管有关的政策研究数量不多,没有较大的突破,且在政策建议措施上缺乏独创性。

  1. 校内托管实施现状

校内托管的实施现状研究是推动政府完善和改进相关政策的重要参考,不少学者在文献研究或调查研究中列举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托管模式以及校内托管现存的问题。

(一)地方托管模式

校内托管实施以来,虽然受环境、经费等的约束存在其执行上的偏差,但也在一些地区实现了托管形式多样化、涌现了颇具特色的地方托管模式。学者们将注意力集中在试点模式介绍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上,如邓雪柳[4]就在研究中介绍了延迟放学,弹性离校的广州模式、家委会主导的青岛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的德清模式和积极调动社会资源的宁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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