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哲学“情”思想研究文献综述

 2022-11-03 22:05:45

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

魏晋哲学中的“情”分为两部分,即情感和情欲。两者皆为人的本质属性,先天就有,而非后天形成。

  1. 情感,即人在接受外界事物时对其的反应,表现为喜、怒、哀等。

王弼对于情,有以下论述:

夫喜、惧、哀、乐,民之自然,应感而动,则发乎声歌。(《论语释疑·泰伯》)[3]

情动于中而外形于言,情正实,而后言之不炸。(《论语释疑·宪问》)[4]

不性其情,焉能久行其正?此是情之正也。若心如流荡失真,此是情之邪也。(《论语释疑·阳货》)[5]

不为乾元,何能通物之始?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是故始而宗者,必乾元也利而正者,必性情也。(《周易注·乾》)[6]

何善蒙教授谈到情产生于人对外部事物的感应,是人生而就有,可表现为五情,且人人皆有。[7]许建良教授谈到王弼的情运作在内心,通过声、歌外显,且情有正、邪之分,王弼强调“性其情”,用性约束情以顺性,避免情之邪,性其情基于人内部规律而建立,体现对人自身的尊重。[8]汤用彤教授谈到,王弼以动静论性情,情随性而动,圣人与常人皆有情,但唯有圣人能性其情,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常人不能。[9]牟宗三教授认为,圣人不陷于情,不溺于情,不累于物,故喜怒皆为中节之和。[10]

郭象对于情,有以下论述:

喜怒哀乐,虑叹变慹,姚佚启态。此道性情异者。(《内篇·齐物论第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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