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机构大龄孤儿婚恋问题研究——以杭州市第一福利院为例文献综述

 2022-09-09 03:09

福利机构大龄孤儿婚恋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以杭州市第一福利院为例

摘要:随着国家对社会福利的重视日益增加,对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社会适应性问题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而这一群体的婚姻状况又是测量一个社会对接纳程度的重要维度,也是评估该群体的社会融入和社会适应程度的重要指标。本文通过分析目前国内外部分专家学者对福利院孤儿社会适应性问题研究的总体概况,梳理、总结了相关文献,拟结合杭州市第一福利院大龄孤儿的实际情况,开展进一步的研究。

关键词:福利机构; 孤儿;家庭适应性; 社会适应性;婚恋问题

一、文献综述

1.前言

孤儿,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弱势的群体。他们大多因身体残障、疾病等原因被父母遗弃,因此,他们不仅是生理性弱势群体,由于特殊的成长环境和经历,导致其在社会中占据弱势地位,亦即属于社会性弱势群体。截止2013年,我国共有61.5万名孤儿。目前我国的孤儿抚养形式主要是将孤儿集中于社会福利院中提供服务,其中包括综合社会福利院下设儿童部、专业的儿童社会福利院。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则集中收养了以弃婴为主的10.9万名孤儿。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政府对社会福利的重视日渐增加,与孤儿有关的福利政策也在不断地进行调整和深化。但是,很多相关政策和研究都只是针对幼年期或少年期的大龄孤儿。在我国,年满18周岁的福利院孤儿不能再领取国家发放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并且原则上需要离开福利院去养活自己。同时有研究表明:在福利机构长大的大龄孤儿,长期处于封闭的环境中,对机构环境容易产生依恋心理。久而久之,这些儿童、青少年会产生自卑、孤僻等心理问题,社会适应能力远远低于正常家庭成长的同龄人或家庭寄养和家庭收养的大龄孤儿,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社会适应性问题。而在衡量社会适应能力的指标体系中,婚恋状况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一个维度。由于特殊的成长经历和生活环境,导致他们很难获得与正常家庭成长的孩子同样的资源、机会,除了就业机会难寻之外,能够有与正常人一样的恋爱结婚成家经历的更是寥寥无几。对于他们而言,与社会的接触和互动是十分有限的,从社会上获得的情感支持较少,只能从机构工作人员或是同伴中寻求关怀与爱护。因此,婚姻、家庭对于他们的作用不言而喻,家庭的功能是无可取代的。但由于孤残青少年自身生理缺陷、心理障碍或是社会上一些负面影响等各种因素使得这一部分人走进婚姻、创建家庭变得履步维艰。

  1. 文献回顾

首先从致孤原因来看,尚晓媛著《中国孤儿状况分析》中提到:我国城乡地区不同年龄孤儿致孤原因分析结果有明显差异,首要原因是遗弃,其次是意外事故,最后是自然灾害。而且罹孤儿童为农村儿童的可能性比城市儿童大得多。遭到遗弃的大多为重度残疾或身患疾病的婴童。这些孩子过早地失去了家庭和亲人,进而缺少了家庭教育这个对身心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环节,这种缺失可能对儿童的心理健康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近年来,研究者们开始关注孤儿的生活质量和心理健康影响因素。苏英(2011年)对北京市某福利院儿童进行心理健康以及人格方面的研究,采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量表、儿童青少年心理问题筛查表、艾森克人格问卷对该福利院儿童96名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孤儿的心理健康状况较差,各类心理问题较为突出,整个群体学习问题突出,且存在性别差异,福利院女童认知和情绪发展高于男童。赵爱勤(2000年)对132名大龄孤儿进行心理调查,结果发现孤儿分别有不同程度的恐惧、焦虑、抑郁、自卑、孤独等心理问题。由此可见,孤儿间仍普遍存在一些心理健康、情绪和认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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