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框架下对医药代表行为的认识与评价文献综述

 2022-12-08 04:12
  1. 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渐渐地人们开始关注自己的健康问题。于是当人们在医院中看病的时候,经常看到这样一群人,他们西装笔挺的与医生交谈,还与医生关系比较密切,他们就是医药代表。医药代表是跨国企业全新的市场营销与产品推广模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通过医药代表向医生介绍新药的使用方法,并搜集医生和患者对新药的反馈信息。

然而众多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加剧了药企的竞争,一些企业为了快速发展和占领市场,致

使行业兴起带金销售风潮,尤其在 2003-2005 年间,一些制药企业为了生存带金销售进入白日化阶段。2006 年国家开始加大力度打击医药行业内的商业贿赂,而医药代表作为药品销售中最末端最直接的操作者,一直以来被视为给回扣、塞红包的直接责任人,在整治活动中被列为最主要的整治对象之一。反商业贿赂风暴和打击医药灰色收人对制药企业带金销售模式带来了极大的冲击。整个医药行业面临着来自政策风暴、行业监管、渠道整合、媒体讨伐等方方面面的压力, 使整个行业经受了前所未有的煎熬。如何尽快摆脱营销困境, 实现医药营销模式的创新, 日益成为制药企业关注的焦点。

所以,针对这一现状,我决定研究医药代表的行为,哪些是属于合法行为,哪些是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将受到哪些处罚。

  1. 研究手段及方法

本文主要应用文献分析法和本人的实地实习法。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对医药代表行为分析判断,来对其合法性进行研究。

  1. 文献综述

在《药品推广行为准则》中规定:不得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提供金钱利益或其替代物(包

括捐赠、奖学金、补助、赞助、咨询合同及教育或其他与其执业相关的名目)以换取后者对其药品的处方、推荐、采购、供应及对病人使用,或在将来继续进行上述活动的承诺;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条件承诺提供或提供可能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处方行为产生不正当影响的其他任何利益;邀请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参加学术会议,不得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出席会议的时间作任何补偿;不应提供或支付任何单独进行的娱乐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不得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提供用于个人目的的礼品;不应在任何推广活动中组织“幸运抽奖”类的活动,或在第三方组织的抽奖活动中为奖品支付费用等。以负责任和符合道德规范的方式履行职责,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每次拜访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时应向拜访对象提供其所代表的药品的相关信息,并向其公司反馈其所收集到的任何有关公司药品的使用方面的信息,尤其是副作用报告;确保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士、药剂师、医院、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拜访频率、拜访时间、停留时间,及拜访的方式等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经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程序规定等。

当前不合理用药现象、药品质量致害时间频频发生。这一关系到人们生命与健康的医药领

域,当务之急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推广行为,如何更有效的规范其行为问题,在当今已成为人们

关注的焦点。为加快中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患者利益,建议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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