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费改的商业汽车保险销售方案设计文献综述

 2022-07-29 05:07

文献综述

1前言

随着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从奢侈品逐渐变为生活必需品走进我们的生活。当然,汽车的副产品汽车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消费。近年来,“车险费改”成为了一个社会热门话题,车主关心自己的保费,保险公司关心自己的盈亏,但无论如何,改革都是一把“双刃剑”。从2015年2月,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启动商业车险的改革工作。首批试点地区全面启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其中包括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这六个地区。自2016年1月1日起,保监会新增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这12个地区为第二批车险费改试点城市。直到2016年7月1日,全国范围内实行车险费改。此次改革主要内容,一是修订商业车险示范条款。新的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范围,将原条款中的5个附加险责任、家庭成员人身伤害和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责任并入主险责任范围。新条款简化了理赔流程,增加车损险代位追偿等约定,强化保险公司的说明义务,减少后期理赔争议与诉讼纠纷。二是完善商业车险定价方式。实现车型定价,将车损险保费由原来单一的保额或新车购置价决定,转变为综合考虑某一车型的车辆价值、安全性和维修经济性等多种风险因素确定。建立车险费率与风险水平挂钩的“奖优罚劣”机制,促使车主谨慎驾驶,提升交通安全水平。赋予保险公司定价自主权,促进了商业车险费率的市场竞争,提高了车险市场活跃度。这次车险改革无疑是对各大保险公司带来了机遇与挑战。

2车险费改对消费者带来的影响

2.1保费更加公平

陈功在谈论车险费改对湖南省车险市场的影响中指出[1]:车险费改改变了保险费率,使保险费率更加公平。我十分赞同他的说法,费改前,车主购买保险时是按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险费用的。费改后,车辆是以实际价值确定保费投保车损险的,发生全损时,车辆即可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比对费改前,消费者需要支付的费用也会更低。费改之后,如果同价格车辆投保,那么车型不同,其所交保费也不同。权威评测安全系数较高,修理便捷(零部件较为便宜)的车辆,保费用将会更低。这样的变动优惠了中国的主体人群。

2.2消费者享受服务范围变广变优质

被保险人或司机的家人可在三责险项下进行赔付,相比过去撞到自家人保险不赔情况,费改之后,其保险责任的范围变得更广了。除此之外,因为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冰雹等自然灾害所导致的车辆损失,也增加到车损险保险责任中,各险种也均删除了多项责任免除约定。理赔方面,当本人遇到对方负全责的保险事故,如果对方因为投保额不足,或者没有能力赔偿,受损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2.3保费与自身驾驶习惯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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