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性婚姻合法化对妇女权益保障利弊的探讨文献综述

 2022-09-04 09:09

随着同性恋运动的进行,社会包容度的增加,同性恋这个原本隐匿人群深处的亚群体日益显现在民众面前。各个领域的学者对其也进行了不同角度的研究。本文通过回顾有关同性恋的相关概念,同性恋研究的成果以及同性恋者婚姻的研究成果,对于现有文献做细致地梳理,找出现有研究者特别是中国学者研究的不足之处,以期为日后的研究提供借鉴。

在同性恋研究中,同性恋者的婚姻状况一直是学者关注的热点,但学者研究的热点在于同性之间婚姻的可能性,这一研究的趋势与争取同性恋自身权力的同性恋运动相关联。对于同性恋者婚姻状况的研究,学者也常常从宏观上进行描述,微观深入的研究则很少。

同性婚姻的可能性:

目前社会上反对同性婚姻的观点大体有:“同性婚姻是同传统习惯,宗教相违背的”、“同性婚姻从根本上违背自然”、“同性婚姻不能为孩子得成长提供适当的环境”、“同性恋是艾滋病的温床”、“同性恋有伤风化”等等。 国内关于同性(恋)婚姻的研究多集中在法学领域,学者们大多从“法律不要道德化”以及“婚姻是私权利,依据自由、平等、权利的理念”的角度试图论证同性婚姻的可能性:

1、自由的角度:

婚姻的本质属性是契约性,婚姻立法确定婚姻自由原则并开始实行“共诺婚”以来婚姻首先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并且以永久生活为目的。现代社会中,婚姻不再从属于生育,与性也没有必然联系。对社会而言,婚姻是社会关系的稳定剂;对个人而言,婚姻是个人追求幸福的制度保障。[23]从自由的角度来讲,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对因爱情而结合在一起的同性伴侣应当持一种宽容和尊敬的态度。

2、权力的角度:

每个人都有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特别是宪法的权利;缔结婚姻的权利是一种人权,性倾向也是一种人权。

3、平等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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