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归属文献综述

 2022-08-18 02:08

文献综述

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所得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个人财产愈加重视。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也日益注重,我国《婚姻法》对婚姻期间夫妻个人财产的规范也逐步完善。随着《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颁布,就夫妻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归属问题引起了广泛争议。现如今,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第五条、第十条,对夫妻婚前财产婚后收益归属确定了主要方向,但在司法实践中,对婚前财产收益类型的划分界限尚较模糊,确切落实法条规范存在困难。而关于婚前财产婚后收益归属的确认问题在国内外广受关注,不少学者对此提出不同的看法。大体而言,对于该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三种学说:个人财产说,共同财产说,部分共同部分个人财产说。

虽然,在不同的国家对该财产归属的规定并不相同,但无论是趋近于共同财产说的《意大利民法典》,还是符合部分共同财产部分个人财产说的《美国统一婚姻财产法》,都对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有了具体规定,而在我国该问题尚未解决,这也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难以避免。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颁布后,对于究竟应该适用何种学说仍旧众说纷纭。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问题在大部分国家都备受关注。即便有些国家为明确类似于婚前财产婚后收益归属的问题而制定了不同的婚姻法律,采用不同的财产制,但该问题始终无法得到真正解决。

  1. 国内学者看法

为明确个人财产婚后所的归属问题,我国通说将该婚后收益分为三个部分:孳息、投资收益、增值,并对其归属分别进行研究。

在我国婚姻法夫妻共同制的背景下,鲜有学者支持个人财产说,即便学者李莹莹在该问题中更为强调尊重夫妻的独立经济地位,但其也反对“一刀切”的划分方法,而更推崇夫妻“协力”作为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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