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议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研究
摘要:行政法中的行政协议是是兼具行政性与合意性的公私法混合产物,其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也不同于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为了将行政协议举证责任分配进行统一化,使之成为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则。在诉讼的重要环节—举证中,结合行政协议两个特性(行政性、合意性),平衡地分配举证责任,使得诉讼双方权益得到保障,诉讼积极性得以调动,诉讼程序合理、有序推进。行政协议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在诉讼双方主体中的分配是值得衡量与思考的。
关键词:行政协议;行民交叉;行政性与合意性
一、文献综述
- 研究意义
笔者认为,研究行政协议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有以下意义:
- 理论意义
对行政协议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模式确定,对举证责任分配而言,可以找到行政协议中行政性与协议合意性的平衡状态,界定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在行政协议诉讼中的适用范围和阶段等。对法学研究而言,可以结束行政法学界对此各不相同的观点、建议的提出,结束争议局面,完善行政法学中行政协议的部分内容,推进行政协议及行政法的进一步发展。
- 现实意义
对行政协议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模式确定对诉讼过程而言,可以指导该类案件的审判,使得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明确,诉讼程序更有序、有效地进行,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对诉讼主体而言,更能保障双方权益,调动其诉讼积极性。对法律体系而言,可以推进行政协议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统一规定的研制出台进程,完善我国法律体系推进法治建设。
- 资料来源和范围
1.图书馆馆藏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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