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互联网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文献综述

 2022-12-12 07:12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1. 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

2014 年5 月28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可以在网上出售和购买处方药,其旨在征求各方意见,尽快完善处方药网上销售途径,推进医药改革进程,对互联网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的研究得到广泛关注。

我国现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07年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合法医药电商不得采用互联网交易等方式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由于我国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尚未起步,以及互联网药品销售法律规制不完善,行业协会未能发挥作用,网上药店药品服务以及公众认知方面的不足,对于互联网处方药销售仍是可望而不可及。因此现行管理制度未能满足医药行业的发展以及消费者的需求。

本文通过对美国、英国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的研究,着重把握处方药的网上销售管理制度,借鉴美英两国在法律规制、网上药店认证、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的措施,结合我国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现状,以及本人的思考,对互联网处方药销售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对制度的完善具有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1. 研究手段及方法

本文主要应用文献分析法和比较法。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对互联网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进行了研究。

文献分析法。研究整理目前国内外关于医药电商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文章,归纳整理了国内外现行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对国外互联网处方药销售管理进行评价并对我国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

比较法。将国外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制度与国内管理制度进行比较,取其精华加以借鉴,并针对处方药,结合我国新医改,提出适合我国现状的互联网处方药管理制度。

  1. 文献综述

CFDA于2014年5月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成为医药行业热门话题,一旦征求意见稿顺利落地,就意味着多年来对于网上销售处方药的禁忌将被彻底打破。处方药网上销售优势在于药品价格较低、消费者购买方便、选择范围广、有效保护消费者隐私等。

在此之前,2005年颁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以及2007年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都指出医药电商只允许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目前我国拥有合格的网上药店288家,但其发展状况和市场规模去不尽如人意。据第三方公开数据显示,2011年整个医药零售市场规模约1800亿,网上规模占零售市场的0.2左右。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发达国家网上药店的销售额已经占药店整体销售额的近20%,美国甚至达到了30%,这其中的原因与我国禁止网上销售处方药、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制度不健全有关。

孟令全、王淑玲(2013)认为网上药店不能销售处方药极大限制发展,是由于相关体制发展不完善、法律规制不健全造成的,其表象是我国医院医生处方的保密性导致处方不能外流,及缺乏医院患者的电子病历建设,而实质上是我国公立医院改革及医疗信息化建设,还没有取得新医改促进医疗信息化建设的预期效果。孟令全、武志昂(2013)则认为美国处方药网上销售程序化,医疗信息公开,用户可以将处方传真、邮寄给网上药店,或是提供处方医师的电话号码,让网上药店直接打电话给医师咨询处方等方式提交处方,网上药店在确保医师已和病人见过面的情况下,可将处方药配送到病人手中。英国则更为严苛,不是依据电子处方而是需凭借医师处方的影印版。在健全相关法律规制的同时,完善现有法律规制对互联网处方药销售管理也十分重要,孟令全、王淑玲(2013)认为在英国,电子商务立法已经相对完善,具体到医药电子商务的网上售药服务,既有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又有行业协会的自律文件,形成了较为科学的法律监管体系。而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方面处于起步阶段,真正在实际中专门用于指导规范网上药店经营服务的只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且内容不全,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造成监管缺乏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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