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执法机构归于一体的利弊分析
摘要:反垄断执法机构能否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设置,关系到《反垄断法》能否有效实施,故很有深入研究的意义。本文希望通过对反垄断执法机构归于一体的利弊分析明确反垄断执法机构归于一体的利弊,进而找到完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方式,克服现行模式的种种弊端,从而促进《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和其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关键词:反垄断;执法机构 ;一元的反垄断执法模式
- 文献综述
(一)选题背景:
在2018年3月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中,设置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的反垄断执法职责“三合一”,整合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由此结束了中国反垄断法多头执法的局面。2018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挂牌成立。
改革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加紧梳理过去三个部门的执法标准,对地方的授权、执法方式和执法文书进行统一。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层面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改革已经完成,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改革整合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反垄断执法机构统一,宣告我国反垄断执法进入了一个新时代。除了机构名称新、牌子新以外,究竟反垄断执法将新在哪里,这需要首先完善保障执法透明的规则,确保反垄断执法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唯有如此,反垄断执法的独立性、中立性、权威性才能真正得以树立,才能真正推动各地市场监管机构在反垄断执法规范化、精细化上开展竞争,全面改进我国的反垄断执法,更好地为进入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二)目的和意义
做强反垄断执法机构,有利于提高国家竞争力、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改善我国消费者社会福利。反垄断执法机构能否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设置,关系到《反垄断法》能否有效实施,故很有深入研究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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